| 主题:长春企业职工产假天数规定 | |
| 请问长春企业职工产假是158天吧,那剖腹产额外增加15天吗?如果是多胞胎,每多一胎增加15天吗?谢谢 2019-09-05 10:38: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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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可以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依据《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款一条,第二款规定:女职工凭生育情况证明增加产假六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
2019-09-05 15:4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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