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长春市应届高校毕业生人才补贴 | |
| 我是2024届应届毕业生,且在长工作满一年,并缴纳社保满一年。此前信息不了解,并未申请过任何‘应届高校毕业生人才补贴’项目,请问现在可否申请“应届高校毕业生租房及生活补贴” 2025-11-24 20:31: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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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2025-11-25 10:38:24
您于2024年毕业,适用《长春市高校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暂行办法(试行)》长府办发〔2023〕27号文件,但此文件已于2025年7月失效。此后发布《长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实施细则(暂行)》,明确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实施细则(暂行)〉等6项实施细则的通知》(吉人社联〔2024〕78号)相关要求执行,当年应届指高校毕业生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第四季度毕业的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费日期可延长至次年6月30日并享受此政策)。 根据此规定,您不符合当年应届毕业生要求,无法申请补贴。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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