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政策咨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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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本人拟报考我市普通综合类事业单位岗位,现就招聘体检相关政策,向贵单位咨询官方执行口径,恳请予以书面答复。 本人曾确诊宫颈癌IIA期,已完成规范手术及全套后续治疗,至今康复多年(6年半),期间严格遵医嘱定期全面复查,各项检查指标均无复发、无转移,身体状况良好,可正常胜任事业单位岗位日常工作,具备完全履职能力。 本次咨询依据事业单位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及恶性肿瘤临床治愈后个案研判的实操原则,具体问题如下: 1. 宫颈癌IIA期经规范治疗临床治愈、复查无异常,是否属于体检个案审核、酌情认定合格的范畴? 2. 该情况是否会仅因既往恶性肿瘤病史,直接判定体检不合格? 3. 若可申请个案审核,需提供哪些正规医院证明材料,具体审核流程与认定标准是什么? 本人仅咨询统一政策口径,恳请贵单位清晰、正式答复,为本人报考提供明确参考,感谢您的解答与帮助! 2026-05-15 09:0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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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体检结果是由体检医院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做出的专业性结论,建议咨询相关医院。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05-15 15: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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