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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时间: 2023-06-20 13:56 来源: 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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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自主创业。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后进行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2.灵活就业。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进行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3.小微企业招用。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咨询电话 

  朝阳区:0431-88562912 南关区:0431-88662600 

  宽城区:0431-89990858 二道区:0431-84881948 

  绿园区:0431-86762037 经开区:0431-84607833 

  汽开区:0431-81501248 净月区:0431-84528619 

  新区:0431-80793714  中韩:0431-81186901 

  莲花山:0431-81322855 

  政策依据 

  《吉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吉财社〔2019〕5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