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含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失业保险金自申请当月计发,按月发放。
申请方式
可通过“吉林省社会保险”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申请失业保险金。
咨询电话
0431-9612333
政策依据
《吉林省失业保险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