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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岗位

时间: 2023-06-20 13:56 来源: 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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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益性岗位是指由各类用人单位开发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通过使用就业补助资金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分为城镇公益性岗位和乡村公益性岗位两类。 

  受理条件 

  经过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具有吉林省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包括:下岗失业人员、大龄失业人员、残疾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低保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申请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长春就业创业网http://www.cchrnet.com/Main) 

  咨询电话 

  朝阳区:0431-88562912 南关区:0431-88662600 

  宽城区:0431-89990773 二道区:0431-84881948 

  绿园区:0431-86762038 经开区:0431-84607825 

  汽开区:0431-81501248 净月区:0431-84528619 

  新区:0431-80793714  中韩:0431-81186901 

  莲花山:0431-81322855 双阳区:0431-84221852 

  九台区:0431-82192068 榆树市:0431-89786656 

  德惠市:0431-87222238 农安县:0431-83291899 

  公主岭市:0434-6777610 

  政策依据 

  1.《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帮扶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2〕10号) 

  2.《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