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且证书信息可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上查询到的,可在证书颁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补贴标准
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紧缺急需职业(工种)补贴标准相应上浮30%。紧缺急需职业工种见《吉林省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2023年)》(吉人社联〔2023〕37号)。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
申请方式
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参保单位可通过“吉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个人可通过“吉林省社会保险”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政策期限
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咨询电话
0431-9612333
政策依据
《吉林省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若干措施》(吉就组〔202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