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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

时间: 2023-06-20 13:56 来源: 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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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贴标准 

  面向各类企业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学徒培养目标以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培养期限为1-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对开展学徒培训的企业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学徒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为5000元。 

  申报条件 

  1.从事技能岗位工作的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 

  2.与企业建立相对稳定的劳动关系(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学徒培训期满,可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或结业(毕业)考核,合格者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毕业证书),培训任务完成后企业申请其余补贴资金。 

  承办机构 

  市人社局、各外县市区人社局 

  咨询电话 

  0431-88523032 

  政策依据 

  关于转发《关于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21〕1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