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对象
支持各城区、开发区内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大中专院校(技师学院)、社会团体、企业等组织开展的创业创新项目征集与推介、创业宣传、创业指导、创业大赛(不含奖励资金)、创业培训等创业活动,被评为市级创业活动的,择优予以每个项目最高100万元的资金补助。
申报条件
1.创业创新能力强,所在工作领域具有示范性;
2.项目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导向、就业方向,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3.管理团队能力较强,有较为健全的财务及内部管理制度。
4.通过创业项目,可以实现多重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带动更多人就业创业,提高创业工作附加值。
承办机构
长春市人社局就业失业处
咨询电话
0431-88522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