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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
劳动用工信息备案
来源:
发布日期: 2026-01-05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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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用工信息备案受理条件有哪些?
实行属地管理原则,长春市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基金会和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到注册地或实际经营地所在的人社部门办理劳动用工信息备案。
 
劳动用工信息备案申报流程?
1、用人单位登录“吉林智慧人社单位网厅”后,登记注册,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
2、登录网厅进行劳动用工信息备案,包括:新签、续签、补签合同用工备案,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备案,劳动用工变更、注销等业务。各项业务均通过网上填报,提交到信息库备审,经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有关材料打印。
 
劳动用工信息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一)劳动合同新签、续签、补签备案审核项目提交内容
1、劳动者个人信息
2、签订的合同信息
注:劳动者入职后30日内应当办理劳动合同新签、续签备案。
(二)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备案审核项目提交内容
1、解除或终止合同日期
2、解除或终止合同原因
3、社会保险缴费情况
4、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等情况
注: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15日内应当办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信息备案。
 
劳动用工变更、注销申报所需材料
(一)劳动用工注销备案审核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或吊销手续;
2、该单位还有职工存在的,先办理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备案手续。
(二)用人单位法人、用人单位名称等变更备案审核材料
1、用人单位信息变更
(1)《用人单位信息变更申请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手续,变更后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变更后的《劳动合同书》(简易劳动合同书,需要附加变更页);
(4)如变更单位经办人员,另需提供现经办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劳动者个人信息变更
(1)《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
(2)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劳动合同书第一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劳动用工信息备案需要报送哪里?
“吉林智慧人社单位网厅”(以下称网厅、网厅地址:http://zhrs.hrss.jl.gov.cn)

主办单位: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12333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809号 邮编:13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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