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有企业离职后,如何将档案存到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
答:需携带身份证、长春本市户口本原件或长春市内有效劳动合同原件、与原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到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
在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档案存档,是否必须提供本市户口本?
答:如通过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可提供长春本市户口本原件,或提供长春市内有效劳动合同原件作为替代材料,非必须提供户口本。
在长春市办理档案存档的地址和联系方式是什么?
答: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和长春市就业服务局均可办理,地址均为长春市南关区天富路1567号,就业局存档联系电话为81118042,人才中心存档联系电话为88781533。
非长春户籍人员能否在长春市存档?
答:可以,非长春户籍人员若持有长春市内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即可通过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档案存档。
出国留学人员回国办理档案接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需提供本市户口簿、身份证、国内高中以后的全部档案材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以及国外大学期间的成绩单。
大中专毕业生拿到学校发的档案后如何存档?
答: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长春市户口本以及学校密封完整的档案,前往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档案部办理存档手续,档案经审核合格后方可接收。
档案必须由学校密封才能存档吗?
答:是的,档案必须由学校密封并加盖公章,个人不得自行拆封,否则将不予接收。
非长春市户籍的毕业生能将档案存入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吗?
答:不能,仅限持有长春市户口本的毕业生可办理档案存档,非本市户籍人员需回户籍地或工作地档案接收机构办理。
在职人员的档案由谁负责管理?
答:国有企业在职人员的档案由其所在工作单位负责建立和存放,非公企业在职人员可通过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