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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人事
长春市人才公寓租金补贴项目
来源:
发布日期: 2026-01-05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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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人群可以享受人才公寓租金补贴减免政策?
答:办理人员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在长春工作的A/B/C/D/E类人才和本市无住房的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博士、硕士、本科)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
2.在本市无住房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3.在本市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无住房人员。
4.符合政策细则要求的其他条件可按规定享受租金减免政策,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办理此补贴需要什么材料?
答:1.身份证。
2.毕业证书。
3.学位证书。
4.住房情况相关证明。
5.企业营业执照。
6.劳动合同(申请人至少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
7.企业用人主体人员提供社保缴存证明(社保缴存单位应与合同签订单位一致)。
8.事业单位人员申请需提供事业单位劳动合同。
9.公务员需提供个人干部任免审批表。
 
如何办理此项补贴政策?
答:线下:携带相关材料前往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市府北路南50米处)一楼综合窗口办理。线上:登录https://zwfw.jl.gov.cn/jlszwfw/网址,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人才公寓在线办理 ,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主办单位: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12333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809号 邮编:13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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