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民办培训学校变更举办者或法人代表
办事信息
服务对象 企业(含民办院校、评价机构等) 是否网办 部分网办在线办理
办理地点 南关区市府北路南50米、市政府地铁站D口步行490米。长春市政务中心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政策内容
办理民办培训学校变更举办者或法人代表
申请信息
受理条件 变更举办者或法人代表的申请报告及决策机构同意的 书面材料。
收费信息
是否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
在线办理
线下办事点 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设定依据 常见问题
办理地点 南关区市府北路南50米、市政府地铁站D口步行490米。长春市政务中心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 88522559
申报材料
(一)变更举办者或法人代表的报告及决策机构同意的书面材料; 
(二)《吉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变更审批表》; 
(三)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财务评估和审计报告; 
(四)民办培训学校关于资产处置及学员安置等的方案; 
(五)变更后的举办者或法人代表的基本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办学应出具举办者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工商营业执照、社会团体登记证等)的复印件。公民个人申请办学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简历]。 民办培训学校申请变更名称、校址、举办者或法人代表等事项时,应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1〕83号)第七条之规定重新核准。
办理流程
1.在长春市政务大厅提交材料; 
2.长春市人社局线上审批; 
3.审批通过后在长春市人社局打印领取办学许可。
设定依据 《关于印发<吉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1〕83号)
常见问题
办理民办培训学校变更举办者或法人代表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变更举办者或法人代表的报告及决策机构同意的书面材料;
(二)《吉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变更审批表》;
(三)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财务评估和审计报告;
(四)民办培训学校关于资产处置及学员安置等的方案;
(五)变更后的举办者或法人代表的基本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办学应出具举办者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工商营业执照、社会团体登记证等)的复印件。公民个人申请办学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简历。此外,还需按照民办培训学校设立的要求准备法人、师资、校长、消防、房屋使用证明、产权证明、学校章程、课程大纲等材料。

为什么需要提供设立学校时准备的材料?
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1]83号)第二十条 民办培训学校申请变更名称、校址、举办者或法人代表等事项时,应按照本办法第七条之规定重新核准。个人举办的民办培训学校一般不予变更举办者和法人代表。 

办理该事项需要多长时间?
材料准备正确的情况下,一天之内办理完毕。

主办单位: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12333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809号 邮编:13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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