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地点 | 南关区市府北路南50米、市政府地铁站D口步行490米。长春市政务中心综合窗口。 |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 |
| 联系电话 | 88522559 |
| 申报材料 | (一)法人代表或举办者签署的终止申请报告及决策机构同意的书面材料; (二)终止方案; (三)具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财产审计报告; (四)善后工作安排; (五)办学许可证(正、副本)。 |
| 办理流程 | 1.在长春市政务大厅提交材料; 2.长春市人社局线上审批; 3.审批通过后在长春市人社局官网发布注销公告。 |
| 设定依据 | 《关于印发<吉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1〕83号) |
| 常见问题 | 民办培训学校自行终止申请应提交哪些材料? (一)法人代表或举办者签署的终止申请报告及决策机构同意的书面材料; (二)终止方案; (三)具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财产审计报告; (四)善后工作安排; (五)办学许可证(正、副本)。 民办培训学校自行终止申请还有哪些注意事项? 民办培训学校终止,应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法进行财产清算,并妥善做好在校学生安置等工作。 办理该事项需要多长时间? 材料准备正确的情况下,一天之内办理完毕。 |
主办单位: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12333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809号 邮编:13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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