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事信息 | |||
| 服务对象 | 企业 | 是否网办 | 全程网办在线办理 |
| 办理地点 | 长春市就业服务局 |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内随时受理 | ||
| 政策内容 | 优惠政策认定条件:
招用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 税费减免标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24年第4号公告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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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信息 | |||
| 受理条件 | 招用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有《就业创业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 | ||
| 收费信息 | |||
| 是否收费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 办理地点 | 长春市就业服务局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内随时受理 |
| 联系电话 | 0431-81118040 |
| 申报材料 | (一)企业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法人身份证明; 2.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租房合同; 3.《劳动合同》; 4.社会保险基金缴费票据及缴费名册; 5.风险承诺书; 6.企业经营状况证明(销售服务明细或进货清单等)。 (二)重点群体个人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就业创业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需提供)。 |
| 办理流程 | 1.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市就业服务局提出申请,填写《吉林省企业吸纳重点群体认定表》《企业吸纳重点群体人员实际工作时间表》; 2.审核:市就业服务局对企业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人员是否属于享受优惠政策的人员范围、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等; 3.认定:市就业服务局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 |
| 设定依据 | 国家税务总局2024年第4号公告 |
| 常见问题 | 企业招录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是否可以享受企业招录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 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以及在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 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 3 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上述人员仅包括脱贫人口和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企业招用的高校毕业生如果属于脱贫人口或者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可按规定享受有关税收政策。 省外脱贫人口如何界定、省外脱贫人口需要提交哪些佐证材料? 料以农业农村部门为纳税人提供的防返贫监测APP或“巩固脱贫成果和全国防止返贫监测系统”小程序截图为准。 企业吸纳重点群体税收优惠标准是多少? 我省企业招用重点群体的,相关税款扣减定额标准在每人每年6000元基础上,按国家授权的最高比例上浮30%,即每人每年7800元。 |
主办单位: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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