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再申诉办理
办事信息
服务对象 事业单位 是否网办 未网办在线办理
办理地点 事业单位考核培训处
办理时间 75-105日
政策内容
受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出的申诉、再申诉申请
 
 
申请信息
受理条件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属于申诉受理范围的人事处理决定、复核决定、申诉处理决定不服。
收费信息
是否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
在线办理
线下办事点 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设定依据 常见问题
办理地点 事业单位考核培训处
办理时间 75-105日
联系电话 89874527
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书原件1份(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姓名、出生年月、单位、岗位、政治面貌、联系方式、住址及其他基本情况;原处理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复核、申诉、再申诉的事项、理由和要求;申请日期)。 
2.原人事处理决定、复核决定及申诉处理决定原件各1份。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证明材料原件1份。
办理流程 1.接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送的材料; 
2.决定是否受理(15日),如不符合要求,通知个人修改或补充材料; 
3.审理(60日,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至90日); 
4.审理结果送达。
设定依据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人社部发〔2014〕45号)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案件办理规则》(人社厅发〔2019〕17号)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
常见问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否可以匿名申诉? 
申诉不能匿名,申诉是正式的、针对个人的法律救济程序,必须实名提出,并需要提供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 

下达申诉处理决定的期限是多久,是否可以延长? 
受理单位应当自决定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的,经申诉公正委员会主任或者副主任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申诉期间,原处理决定会暂停执行吗? 
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处分的执行。

主办单位: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12333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809号 邮编:13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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