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事信息 | |||
| 服务对象 | 企业(含民办院校、评价机构等) | 是否网办 | 未网办在线办理 |
| 办理地点 |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888号 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 | ||
| 办理时间 | 集中申报 | ||
| 政策内容 | 支持企业建立大学生实训基地,
认定为市级大学生实训基地的可给予5万元至8万元一次性建设启 动资金。进入基地开展实训可按照每生每月1000元至1500元的 标准给予实训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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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信息 | |||
| 受理条件 | 一、长春市大学生实训基地认定 (一)企业主营业务符合长春市“3转、4强、7新”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在我市依法注册成立并稳定经营3年以上,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具有较强代表性和突出贡献,企业发展态势良好,具有较高的成长性; (二)企业软硬件基础较好,规章制度健全、运营管理规范,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了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曾发生违规违纪事件; (三)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意愿和能力较强,近年来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较多,留用率较高,能够提供提升大学生实践能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实习实训岗位,每年开展实习实训工作不低于15人次; (四)具有完善的实训管理制度,配备有较强实践能力和较高教学水平、综合素质的专职或兼职实训导师和管理人员。 (五)能够为外省市实训学生提供免费住宿条件。 二、长春市大学生实训基地实训补贴 (一)在实训基地参加实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在校在籍大学生为享受实训补贴范围内人员,高校毕业生在企业实训(实习)不可享受实训补贴; (二)对位于中心城区、开发区的实训基地按照每生每月1000元、月度总额不超过5万元的标准给予实训补贴;对位于县域的实训基地,按照每生每月1500元、月度总额不超过7.5万元的标准给予实训补贴; (三)实训基地全年享受实训补贴总人数不超过150人,且每名实训生可享受补贴时长不超过2个月(含2个月),实际实训月数大于2个月的,补贴月数按2个月计算; (四)对实训期未满提前离岗的应根据其当月实际参加实训的时间发放补贴,不足整月的,不超过15日(含15日)的不计入补贴发放范围,超过15日的按整月计算; (五)在实训期满后实现留用并签订1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的实训生,其享受实训补贴月数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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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信息 | |||
| 是否收费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 办理地点 |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888号 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 |
| 办理时间 | 集中申报 |
| 联系电话 | 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431-89917701 |
| 申报材料 | 一、长春市大学生实训基地认定 1.《长春市大学生实训基地申请表》; 2.《申报实训基地材料》,包括:单位简介、实训计划、实训导师、实训学生住宿条件、近两年吸纳大学生实习和就业情况。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和2024年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含主营业务收入、研发投入、资产负债率等数据); 5.“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6.能够佐证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佐证材料、市级以上政府重点扶持龙头企业文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证书,市级及以上院士专家工作站、市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证书,参与制定(修订)国家、行业标准的佐证材料,驰名商标、著名商标、长春知名商标、吉林省名牌产品、长春市名牌产品证书,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成果、科技型小巨人企业(科技类奖项)证书等(各类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7.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长春市大学生实训基地实训补贴 1.实训生本人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生证等在籍证明材料); 2.实训生日常考勤记录(加盖公章); 3.实训生投保商业保险证明; 4.实训协议; 5.实训生毕业后在实训基地实现留用的,需提供签订的1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 6.《长春市大学生实训基地实训人员明细表》; 7.《长春市大学生实训基地实训补贴发放汇总表》; 8.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银行出具的); 9.单位收款收据加盖财务章(收据要求使用收据专用纸,交款单位、收款事项和具体金额现场填写); 10.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
| 办理流程 | 一、长春市大学生实训基地认定 (一)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单位直接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向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提出认定申请; (二)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由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对入选企业进行实地踏查,经经过对企业申报材料初审、全员小组实地踏查、专业评审组织答辩、评审组核议等程序,确定拟建立实训基地名单; (三)拟建立实训基地名单经审定后,在指定网站进行五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长春市大学生实训基地; 二、长春市大学生实训基地实训补贴
按照实训基地单位提出补贴申请、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
审核确认、按规定申请财政资金、实训基地单位按通知报备当年贴人数、定期拨付资金的程序进行。 |
| 设定依据 | 《长春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来(留)长系列优惠政策》(长府办发〔2024〕16号)和《长春市大学生实训基地建设工作方案》(长人组字〔2022〕7号) |
| 常见问题 | 如何申报实训基地? 答:按长春市人社局官网政策通知时间集中申报 什么是大学生实训? 答:大学生实训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在校学生,利用寒暑假期间、毕业学年以及所在学校允许的时间范围内在经认定的长春市大学生实训基地开展岗位实训活动。 申报实训基地的条件是什么? 答: (一)企业主营业务符合全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在我市依法注册成立并稳定经营3年以上,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具有较强代表性和突出贡献,企业发展态势良好,具有较高的成长性; (二)企业软硬件基础比较好,规章制度健全、运营管理规范,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了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曾发生违规违纪事件; (三)可长期开展大学生实训工作,接纳大学生实训意愿和能力都比较强,能够提供基本食宿条件,能够接纳一定规模学生同时参训,提供实训岗位一般不少于20个; (四)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比较强,近两年招聘高校毕业生比较多; (五)配备有较强实践能力和较高教学水平、综合素质的专兼职实训导师队伍。 |
主办单位: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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