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事信息 | |||
| 服务对象 | 企业(含民办院校、评价机构等) | 是否网办 | 未网办在线办理 |
| 办理地点 |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处/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809号 | ||
| 办理时间 | 以当年度发布的通知公告为准 | ||
| 政策内容 | 对市域内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可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资助。 |
||
| 申请信息 | |||
| 受理条件 | 申报对象:
由县(市)区和开发区人社部门自主建立或市区合建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运营机构。 申报条件:
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由人社部批准建立,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由吉林省人社厅批准建立,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由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建立,以各级人社部门批复文件为准。 |
||
| 收费信息 | |||
| 是否收费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 办理地点 |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处/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809号 |
| 办理时间 | 以当年度发布的通知公告为准 |
| 联系电话 | 0431-88523200 |
| 申报材料 | (1)《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资助项目审批表》; (2)委托运营服务协议; (3)产业园运营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运营主体为社会组织的,需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产业园中长期发展建设规划; (5)产业园建筑面积证明材料; (6)国家级、省级、市级产业园批复文件; (7)产业园运营自评报告; (8)产业园入驻企业清单、经营情况、纳税情况凭证材料; (9)产业园优惠企业政策文件; (10)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 办理流程 | (1)申报:产业园运营机构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处; (2)评审及实地踏查:由市人社局成立评审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审,并实地查看园区运营情况; (3)公示:评审结果通过市人社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兑付:公示期结束后,按规定拨付资金。 |
| 设定依据 | 中共长春市委办公厅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人才引领支撑长春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长办发〔2025〕2号) |
| 常见问题 | 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资助项目申报材料在哪里查找?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每年统一发布相关项目申报通知。 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资助项目材料报送地点在哪里? 地点为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处。 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资助项目具体咨询电话是多少? 联系电话为0431-88523200。 |
主办单位: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12333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809号 邮编:130061
网站标识码:2201000017 吉ICP备 11002904号
吉公网安备 220104020007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