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事信息 | |||
| 服务对象 | 代表长春市入选国家集训队队员的所在单位 | 是否网办 | 未网办在线办理 |
| 办理地点 | 市人社局职建处(西民主大街809号市人社局A座210室) | ||
| 办理时间 | 根据全市人才工作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
| 政策内容 | 对代表我市参赛入选全国职业技能大赛集训队的选手 ,按每人每赛项50万元标准 , 给予所在单位集训经费补贴 ;对入选中国队参加世界技能大赛的选手 , 按每人每赛项30万元标准 , 为其所在单位追加集训经费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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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信息 | |||
| 受理条件 | 对代表我市参赛入选全国职业技能大赛集训队的选手,按每人每赛项50万元标准,给予所在单位集训经费补贴;对入选中国队参加世界技能大赛的选手,按每人每赛项30万元标准,为其所在单位追加集训经费补贴。 | ||
| 收费信息 | |||
| 是否收费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 办理地点 | 市人社局职建处(西民主大街809号市人社局A座210室) |
| 办理时间 | 根据全市人才工作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 联系电话 | 88508871 |
| 申报材料 | 1.获奖选手代表长春市出战省级选拔赛的获奖证明佐证材料。 2.获奖选手代表吉林省出战全国赛的获奖证明佐证材料。 3.人社部公布的集训队名单相关文件。 4.获奖选手所在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5.获奖选手为职工身份的,需提供截止至参加全国大赛当天一年以上在长参保证明。为学生身份的,提供学籍系统截图和学生证原件复印件。 6.根据人社部职业技能竞赛工作要求和安排,其他材料如有调整的,在当年通知内明确。 |
| 办理流程 | 1.人社部公布国家集训队正式名单。 2.在官方网站上发布申报通知。 3.收取、审核申请材料。 4.审查材料,决定是否符合条件。 5.进行网上公示。 6.向组织部门申请拨付资金。 |
| 设定依据 | 中共长春市委办公厅、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人才引领支撑长春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长办发[2025]2号) |
| 常见问题 | 该项奖励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对代表我市参赛入选全国职业技能大赛集训队的选手 ,按每人每赛项50万元标准 , 给予所在单位集训经费补贴 ; 对入选中国队参加世界技能大赛的选手 , 按每人每赛项30万元标准 , 为其所在单位追加集训经费补贴 。 奖励是给予选手个人还是所在单位? 给予选手所在单位。 该项奖励申报的具体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 自人社部公布竞赛成绩的下一年度 7 月份之前执行 。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
主办单位: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12333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809号 邮编:13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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