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法人办事)
就业培训、创业扶持、就业援助、职业技能提升等
社会保险、退休办理、工伤认定、社保卡服务等
劳动争议调解、劳动保障监察、集体合同审查等
人才引进、人才奖补、人事档案、职称评定等
就业培训、创业扶持、就业援助、职业技能提升等
社会保险、退休办理、工伤认定、社保卡服务等
劳动争议调解、劳动保障监察、集体合同审查等
人才引进、人才奖补、人事档案、职称评定等
本分类下共有 28 项政策与服务
适用于个人办理的业务
适用于法人办理的业务
相关政策与服务
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管理,明确返还条件为项目已竣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细化返还流程(材料审核、公示、审批等),强化保证金返还后的监督管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及企业合法权益。
受理涉嫌欺诈骗取、套取或者挪用贪占社会保险基金情形的举报;依法查处涉嫌欺诈骗取、套取或者挪用贪占社会保险基金的问题;宣传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调动企事业单位高级专家 (含高层次人才) 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人才智力作用,规范高级专家延迟退休备案条件和流程。
变更后的企业年金方案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并重新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其近亲属或用人单位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鉴定,其结论将作为调整工伤保险待遇的新依据。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在停工留薪期内,受伤职工伤情严重或治疗未结束,由受伤职工本人、近亲属或用人单位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申请,经所在单位或统筹地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按月领取病残津贴。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足最底缴费年限(2030年1月1日前为最低缴费年限十五年,2030年1月1日每年延迟半年,直至二十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符合条件的行业、大中型企业等用人单位,可申报用于开展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预防宣传、培训,以及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改造等项目的工伤预防费,由工伤保险基金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审批长春市技工院校申请的国家免学费补助,免除公办学校受助学生全部学费,民办学校受助学生每年2000元学费。
吉公网安备 220104020007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