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地点 |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与慈光路交汇B座一楼118室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 |
| 联系电话 | 0431-88568482 |
| 申报材料 | 退还材料: 1.项目信息+竣工备案等材料 2.工程款/劳务费结算材料 3.农民工名册、工资发放记录等 4.无欠薪承诺书+人社部门无欠薪函 5.授权委托书及身份材料 6.返还销户确认书。 |
| 办理流程 |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流程:经办处室收件→审核材料→公示30日→负责人审批→办理完成。 |
| 设定依据 | 《吉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吉人社联〔2021〕208号 |
| 常见问题 | 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需同时满足已项目竣工、无欠薪等条件 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向市人社局执法监察处提交申请,经资料审核通过后办理返还手续 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需要准备那些材料 答:需要提供项目竣工验收证书、属地人社部门出具无欠薪情况函、工资发放明细等材料 |
主办单位: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12333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809号 邮编:13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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