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地点 |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与慈光路交汇B座一楼118室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 |
| 联系电话 | 0431-88568482 |
| 申报材料 | 存储材料: 1.项目基本信息(营业执照、施工许可/开工报告、施工合同) 2.缴费单、保函/存款协议样本3.授权委托书及身份材料。 |
| 办理流程 |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流程:经办处室收件→核定比例→缴纳保证金/保函→经办处室收存。 |
| 设定依据 | 《吉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吉人社联〔2021〕208号 |
| 常见问题 |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存储主体是谁 答:存储主体是工程建设领域的施工总承包单位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存储比例如何确定 答:存储比例按合同额1.5%-4.5%进行缴存,施工总承包单位工资保证金储存基准比例为工程施工合同额(或年度合同额)的3%,并按以下情形实行1.5%-4.5%区间的差异化管理: (一)连续2年在管理地区承建工程未发生工资拖欠的,新增工程项目缴存比例降至1.5%; (二)缴存前2年内在管理地区承建工程存在工资拖欠记录的,缴存比例提高至4.5%。 (三)连续3年未发生工资拖欠,且严格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的,新增工程项目可免于存储 |
主办单位: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12333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809号 邮编:130061
网站标识码:2201000017 吉ICP备 110029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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