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事信息 | |||
| 服务对象 | 个人 | 是否网办 | 全程网办在线办理 |
| 办理地点 | 高校毕业生可在手机端登录微信小程序“灵动长春”中“政策直达”或电脑端登录“长春市政策服务网上大厅”(https://zc.zsj.changchun.gov.cn/)搜索“长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在线申报,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 ||
| 办理时间 | 2025年7月17日起正式执行,执行期一年。 | ||
| 政策内容 | 为在长春市工作的当年应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本科、硕士、博士),提供每月1000-2500元,最长24个月的就业生活补贴,个人申报且与吉林省(长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租房补贴政策、高校毕业生租住长春市人才公寓租金减免、长春市人才住房保障支持项目、高校毕业生安家补贴项目等同类政策不能重复享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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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信息 | |||
| 受理条件 | 申报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的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须满足的条件: 1.高校毕业生被县(市)区、开发区以下政府机关录用,具 有公务员身份且未享受各级财政安家类补贴、工作地在长春市,并按规定在长春市缴纳社会保险; 2.高校毕业生与依法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 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地在长春市,并按规定在长春市缴纳社会保险 ; 3.高校毕业生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工作地在长春市,并按规定在长春市缴纳社会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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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信息 | |||
| 是否收费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 办理地点 | 高校毕业生可在手机端登录微信小程序“灵动长春”中“政策直达”或电脑端登录“长春市政策服务网上大厅”(https://zc.zsj.changchun.gov.cn/)搜索“长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在线申报,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
| 办理时间 | 2025年7月17日起正式执行,执行期一年。 |
| 联系电话 | (一)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电话:
南关区:0431-85282167 朝阳区:0431-89617240
二道区:0431-84881941 宽城区:0431-89990364
绿园区:0431-86762019 净月区:0431-84535855
经开区:0431-84660021 汽开区:0431-81501500
新 区:0431-80798161 莲花山:0431-81331221
九台区:0431-82356855 中韩示范区:0431-81187029
双阳区:0431-84282522 德惠市:0431-87222347
榆树市:0431-83656393 农安县:0431-83298788
公主岭市:0431-76538959 (二)长春市税务部门
咨询电话:0431-12366 (三)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咨询电话:0431-12333 |
| 申报材料 | 1.高校毕业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和港澳 台高校毕业生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 认证书); 2.高校毕业生本人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保卡; 3.政府机关考录人员提供《录用审批表》; 4.在企事业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一 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5.其他佐证材料。 |
| 办理流程 | 1.个人申请:高校毕业生可在手机端登录微信小程序“灵动长春”中“政策直达”或电脑端登录“长春市政策服务网上大厅”(https://zc.zsj.changchun.gov.cn)搜索“长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模块“个人申报”入口,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在线申报。 |
| 设定依据 | 《长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租房补贴实施细则(暂行)》长人社办〔2025〕19号) |
| 常见问题 | 本办法中“当年应届”身份如何界定? 答: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实施细则(暂行)〉等6项实施细则的通知》(吉人社联〔2024〕78号)相关要求执行,当年应届指高校毕业生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第四季度毕业的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费日期可延长至次年6月30日并享受此政策)。 “在长工作”如何认定? 答:工作地点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且在长春市缴纳社会保险。 高校毕业生个人申报本补贴基础部分,填写用人单位名称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按规定在长缴纳社保的高校毕业生应按照劳动(聘用)合同中载明的用人单位全称进行基础部分补贴申报,准确填写用人单位名称及其工商注册地所属县(市)区、开发区可提升审核通过效率。 |
主办单位: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12333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809号 邮编:13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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