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事信息 | |||
| 服务对象 | 个人 | 是否网办 | 全程网办在线办理 |
| 办理地点 | 常住地街道(乡镇)、社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 |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内随时受理 | ||
| 政策内容 | 为具有本省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以下7类登记失业人员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1.下岗失业人员
2.大龄失业人员
3.残疾失业人员
4.零就业家庭成员
5.低保失业人员
6.失地农民
7.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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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信息 | |||
| 受理条件 | 具有本省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7类登记失业人员: 1.下岗失业人员; 2.大龄失业人员; 3.残疾失业人员; 4.零就业家庭成员; 5.低保失业人员; 6.失地农民; 7.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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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信息 | |||
| 是否收费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 办理地点 | 常住地街道(乡镇)、社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内随时受理 |
| 联系电话 | 朝阳区:0431-88562912 南关区:0431-88662600 宽城区:0431-89990773 二道区:0431-84881946 绿园区:0431-86762037 经开区:0431-84607825 汽开区:0431-81501248 净月区:0431-84528619 新 区:0431-80793716 中 韩:0431-86800159 莲花山:0431-81322855 双阳区:0431-84223788 九台区:0431-82192068 榆树市:0431-89786656 德惠市:0431-87222238 农安县:0431-83291899 公主岭市:0431-76777610 |
| 申报材料 | 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城镇居住证明)。此外,不同类别人员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下岗失业人员: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或其他可证明下岗失业人员身份的相关凭证; 2.残疾失业人员:提供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低保失业人员: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4.失地农民:提供乡(镇)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土地被征用协议书或相关证明; 5.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等证明材料。 |
| 办理流程 | 1.自愿申请:符合条件人员,可向常住地街道(乡镇)、社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或通过吉林智慧人社网上办事大厅、手机 APP、微信小程序等平台在线办理申请,填写《吉林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并提供相关材料; 2.初审公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受理后,由专职人员对认定表填写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予以查验后,在吉林就业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相关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在辖区内公示3个工作日,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在认定表上注明原因并告知申请人; 3.复核认定:县(市)区、开发区就业服务局对申请材料复核审验,经复审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吉林就业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审核认定,复审未通过的,在认定表上注明原因,系统中退回并由初审的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及时告知申请人 |
| 设定依据 | 《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帮扶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2〕10号) |
| 常见问题 | 到哪里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答:可向常住地街道(乡镇)、社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或通过吉林智慧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在线办理申请。 外省户籍,可以认定吉林省就业困难人员吗? 按照政策规定,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需具有吉林省户籍。 在国外上的大学,毕业,可以申请认定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吗? 按照政策规定,认定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离校2年及2年以上且从未有过就业经历;二是必须为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认定了就业困难人员终身有效吗? 认定了就业困难人员,如出现下列情形要注销就业困难人员身份:一是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享受就业援助政策期满;三是入学、服兵役、死亡、移居境(省)外;四是被判刑收监执行;五是本人申请退出援助或终止就业要求、半年内拒绝接受公共就业服务3次以上;六是弄虚作假,骗取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认定以及失业登记被注销等其他情形,将被取消就业困难人员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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