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长春市卓越工程师培养工程
办事信息
服务对象 个人 是否网办 未网办在线办理
办理地点 长春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处(朝阳区西民主大街809号)
办理时间 以当年度发布的通知公告为准。
政策内容
重点培养一批长期在工程技术领域生产和科研一线,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权威性和突出创新能力,熟悉本专业及相关领域前沿技术和发展趋势,善于解决复杂工程工艺问题的卓越工程师。
申请信息
受理条件 (一)长春市卓越工程师推荐。
1.申报人应在长春市市域范围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各类研发机构等单位工作,包括全职工作人员、退休返聘人员或柔性引进人员等。
2.申报人从事的专业领域,应符合构建“3转、4强、7新”现代化产业体系方向,并在本领域、本专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3年以上。
3.申报人应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聘用(服务)合同。
4.申报人应具备深厚的专业知识,强于技术创新创造,善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在本领域、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
5.申报人应遵守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和失信行为记录。
(二)长春市卓越工程师培养。申报单位应为长春市域内的高校、科研院所、重点企业或战略新兴产业的龙头单位,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的主营业务、教学或科研主攻方向,应包括我市重点产业领域之一。
2.申报单位应具备卓越工程师培养能力,配备较高水平的导师团队,为人才培养提供必要的教学、科研、实践、交流等平台,培养周期应不少于1年。
3.申报单位应从本单位成长潜力较大的青年工程师中确定培养目标,发挥用人单位自身资源优势,制定培养方案,形成个性化培养路径,建立健全培育与评估机制。
4.申报单位应支持被培养人参与本单位的重点项目、重要课题等,帮助在实践中提升能力素质。
收费信息
是否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
在线办理
线下办事点 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设定依据 常见问题
办理地点 长春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处(朝阳区西民主大街809号)
办理时间 以当年度发布的通知公告为准。
联系电话 0431-88521558
申报材料 (一)长春市卓越工程师推荐。
1.《长春市卓越工程师推荐人员汇总表》(1份);
2.长春市卓越工程师推荐个人申报表》(2份);
3.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
4.申报人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
5.签订的聘用(服务)合同(复印件1份);
6.申报人在本领域、本专业从事工程技术3年以上,体现专业技术能力的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
7.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长春市卓越工程师培养。
1.《长春市卓越工程师培养载体汇总表》(1份);
2.《长春市卓越工程师培养载体申请报告》(1份);
3.申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
办理流程 (一)长春市卓越工程师推荐。
1.申报:各县(市)区和开发区、市直主管部门、高校和科研院所,按照《长春市卓越工程师推荐指标分配表》,组织用人单位开展推荐工作,并将《长春市卓越工程师推荐人员汇总表》加盖公章后与个人申报材料一并报市人社局(电子版发邮箱)。申报工作应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原则上不接受个人申报。
2.论证:市人社局组织专家结合申报业绩材料,对推荐人选进行论证,提出论证意见,由市人社局确定最终人员名单。
3.公示:市人社局负责对论证通过的推荐名单,在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长春市卓越工程师培养。
1.申报:市域内的高校、科研院所、重点企业或战略新兴产业的龙头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向市人社局提交纸质材料(电子版发邮箱)
2.论证:在对申报单位资格条件进行初筛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的培养能力进行论证,确定5至8家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载体,并一次性分配培养指标和匹配资金数额。
3.公示:市人社局负责对论证通过的培养载体名单,在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设定依据 关于印发《“长春英才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长人组字〔2024〕8号)
常见问题 政策具体服务对象?
答:在市域范围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各类研发机构所属人才。

政策核心内容?
答:重点培养一批长期在工程技术领域生产和科研一线,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权威性和突出创新能力,熟悉本专业及相关领域前沿技术和发展趋势,善于解决复杂工程工艺问题的卓越工程师。

政策受理时间?
答:按通知要求集中受理。

主办单位: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12333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809号 邮编:13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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