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地点 | 长春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处、各县(市)区人社部门 |
| 办理时间 | 以当年度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发布公告时间为准 |
| 联系电话 | 85679921 |
| 申报材料 | 以当年度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发布公告为准 |
| 办理流程 | 按照当年度项目申报通知,市县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本地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报省人社厅。 |
| 设定依据 | 《吉林省人才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 常见问题 | 政策具体服务对象? 答: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学习期满一年,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新近回国人员,以及在国内已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从事博士后或访问学者研究工作满一年的新近回国人员。 政策核心内容? 答:针对留学人员在新能源汽车、先进装备制造、光电信息、生物医药、农产品精深加工、冰雪与文化旅游、新能源新材料、数字经济、人参等吉林省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创业的,给予5万、10万元资助。 政策受理时间? 答:按通知要求集中受理。 |
主办单位: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12333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809号 邮编:13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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