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事信息 | |||
| 服务对象 | 个人 | 是否网办 | 未网办在线办理 |
| 办理地点 | 长春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处(朝阳区西民主大街809号) | ||
| 办理时间 | 以当年度省人社厅发布公告时间为准 | ||
| 政策内容 | 全职引进的高精尖紧缺人才,按A类300万、B类150万、C类70万、D类35万、E类15万元给予安家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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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信息 | |||
| 受理条件 | 1.经省人社厅人才分类定级评定的E类及以上,全职引进的高精尖缺人才。 2.自2022年9月29日(含)之后,吉林省内企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除外)首次新引进且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含)以上正式聘用合同且在省内工作的人才。 3.2018年2月5日(人才政策“18条”印发)至2022年9月29日之间首次在吉林就业且在省内连续工作的省内企事业单位全职引进人才。在省内企事业单位间流动的人才不纳入支持范围。 4.认定人才须在获得人才分类认定的12个月内提出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申请。
具体以当年省人社厅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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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信息 | |||
| 是否收费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 办理地点 | 长春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处(朝阳区西民主大街809号) |
| 办理时间 | 以当年度省人社厅发布公告时间为准 |
| 联系电话 | 0431-85679921 |
| 申报材料 | 1.经省人社厅人才分类定级评定的E类及以上,全职引进的高精尖缺人才。 2.自2022年9月29日(含)之后,吉林省内企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除外)首次新引进且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含)以上正式聘用合同且在省内工作的人才。 3.2018年2月5日(人才政策“18条”印发)至2022年9月29日之间首次在吉林就业且在省内连续工作的省内企事业单位全职引进人才。在省内企事业单位间流动的人才不纳入支持范围。 4.认定人才须在获得人才分类认定的12个月内提出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申请。
具体以当年省人社厅文件为准。 |
| 办理流程 | 接收申报材料—审核材料—报省人社厅 |
| 设定依据 | 《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3.0版)》(吉发〔2022〕18号)和《吉林省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发放实施细则(试行)》 |
| 常见问题 | 什么人可以申请? 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经省人社厅人才分类定级评定的E类及以上,全职引进的高精尖缺人才。
(2)自2022年9月29日(含)之后,吉林省内企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除外)首次新引进且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含)以上正式聘用合同且在省内工作的人才。
(3)2018年2月5日(人才政策“18条”印发)至2022年9月29日之间首次在吉林就业且在省内连续工作的省内企事业单位全职引进人才。在省内企事业单位间流动的人才不纳入支持范围。
认定人才须在获得人才分类认定的12个月内提出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申请。
具体以当年吉林省人社厅文件为准"。 补贴标准? (1)2018年2月5日(人才政策“18条”印发)至2022年9月29日引进的人才,执行2.0版安家补贴标准分担方式和发放模式,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事业单位按1:1承担,企业按1:2承担),发放期起始时间以首次申请安家补贴时间为准。
国内外顶尖型人才(A类)240万元,国家级领军型人才(B类)140万元,部级拔尖型人才(C类)70万元,省级高层次人才(D类)35万元,基础实用紧缺型人才(E类)3.5万元-12万元。
(2)自2022年9月29日(含)之后,吉林省内企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除外)首次新引进且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含)以上正式聘用合同且在省内工作的人才。执行3.0版安家补贴标准。省财政支付 5年。
国内外顶尖型人才(A类)安家补贴为300万元;
国家级领军型人才(B类)安家补贴为150万元;
省部级领军人才(C类)安家补贴为70万元;
省域拔尖人才(D类)安家补贴为35万元;
青年后备型人才(E类)安家补贴为15万元。" |
主办单位: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12333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809号 邮编:13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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