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档案的接收、转递
办事信息
服务对象 个人 机关事业单位 是否网办 全程网办在线办理
办理地点 1.现场办理: 长春市南关区天富路1567号,中国长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A座4楼办事大厅2、3、4号窗口。
2.线上办理: 微信小程序“档案帮手”。
办理时间 现场即时办理,线上一个工作日。
政策内容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包括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当提供以下服务:(一)档案的接收、转递;
申请信息
受理条件 1.接收:长春市户口或与长春市非公有制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2.转递:档案在人才中心存放。
收费信息
是否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
在线办理
线下办事点 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设定依据 常见问题
办理地点 1.现场办理: 长春市南关区天富路1567号,中国长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A座4楼办事大厅2、3、4号窗口。
2.线上办理: 微信小程序“档案帮手”。
办理时间 现场即时办理,线上一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431-88781533。
申报材料
一、接收
1.本人办理: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
2.委托他人代办:委托人授权委托书(按手印)、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3.原存档单位同意流动的有关材料(如同意调动函、辞职、辞退、解除劳动合同、除名等有关文件等)、长春市城区户口本或与长春市非公有制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4.应届高校毕业生无需任何材料,由学校根据就业去向转递。
二、转递
1.本人办理: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调档函。
2.委托他人代办:委托人授权委托书(按手印)、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调档函。
办理流程 一、接收
1.由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向原存档单位出具调档函。
2.原存档单位按要求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进行档案转递。
3.到档后经审查档案及相关材料齐全后,办理档案的接收。
二、转递
1.由档案接收单位向人才中心出具调档函。
2.人才中心按要求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进行档案转递。
设定依据 人社部发〔2021〕112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
常见问题 从国有企业离职后,如何将档案存到长春市人市服务中心?
答:需携带身份证、长春本市户口本原件或长春市内有效劳动合同原件、与原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到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

在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档案存档,是否必须提供本市户口本?
答:如通过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可提供长春本市户口本原件,或提供长春市内有效劳动合同原件作为替代材料,非必须提供户口本。

在长春市办理档案存档的地址和联系方式是什么?
答: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和长春市就业服务局均可办理,地址均为长春市南关区天富路1567号,就业局存档联系电话为81118042,人才中心存档联系电话为88781533。

非长春户籍人员能否在长春市存档?
答:可以,非长春户籍人员若持有长春市内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即可通过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档案存档。

出国留学人员回国办理档案接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需提供本市户口簿、身份证、国内高中以后的全部档案材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以及国外大学期间的成绩单。

大中专毕业生拿到学校发的档案后如何存档?
答: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长春市户口本以及学校密封完整的档案,前往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档案部办理存档手续,档案经审核合格后方可接收。

主办单位: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12333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809号 邮编:130061

网站标识码:2201000017 吉ICP备 11002904号  吉公网安备 22010402000768号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