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地点 | 1.现场办理:
长春市南关区天富路1567号,中国长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A座4楼办事大厅2、3、4号窗口。 2.线上办理:
微信小程序“档案帮手”。 |
| 办理时间 | 现场即时办理,线上一个工作日。 |
| 联系电话 | 0431-88781533。 |
| 申报材料 | 一、接收 1.本人办理: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 2.委托他人代办:委托人授权委托书(按手印)、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3.原存档单位同意流动的有关材料(如同意调动函、辞职、辞退、解除劳动合同、除名等有关文件等)、长春市城区户口本或与长春市非公有制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4.应届高校毕业生无需任何材料,由学校根据就业去向转递。 二、转递 1.本人办理: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调档函。 2.委托他人代办:委托人授权委托书(按手印)、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调档函。 |
| 办理流程 | 一、接收 1.由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向原存档单位出具调档函。 2.原存档单位按要求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进行档案转递。 3.到档后经审查档案及相关材料齐全后,办理档案的接收。 二、转递 1.由档案接收单位向人才中心出具调档函。 2.人才中心按要求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进行档案转递。 |
| 设定依据 | 人社部发〔2021〕112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 |
| 常见问题 | 从国有企业离职后,如何将档案存到长春市人市服务中心? 答:需携带身份证、长春本市户口本原件或长春市内有效劳动合同原件、与原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到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 在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档案存档,是否必须提供本市户口本? 答:如通过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可提供长春本市户口本原件,或提供长春市内有效劳动合同原件作为替代材料,非必须提供户口本。 在长春市办理档案存档的地址和联系方式是什么? 答: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和长春市就业服务局均可办理,地址均为长春市南关区天富路1567号,就业局存档联系电话为81118042,人才中心存档联系电话为88781533。 非长春户籍人员能否在长春市存档? 答:可以,非长春户籍人员若持有长春市内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即可通过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档案存档。 出国留学人员回国办理档案接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需提供本市户口簿、身份证、国内高中以后的全部档案材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以及国外大学期间的成绩单。 大中专毕业生拿到学校发的档案后如何存档? 答: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长春市户口本以及学校密封完整的档案,前往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档案部办理存档手续,档案经审核合格后方可接收。 |
主办单位: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12333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809号 邮编:13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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