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事信息 | |||
| 服务对象 | 通用 | 是否网办 | 未网办在线办理 |
| 办理地点 | 长春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处(朝阳区西民主大街809号) | ||
| 办理时间 | 以当年度发布的通知公告为准 | ||
| 政策内容 | 支持用人主体在域外建立研发中心、开放实验室、技术转移中心等 “人才飞地”,对其中聘用的高层次人才,视同全职在长工作,可以用人主体为单位申报省市级人才、科技项目。对特色领域人才集中的县域,可划定 “域内人才飞地”,其中聘用高层次人才享受长春市人才政策。 |
||
| 申请信息 | |||
| 受理条件 | 1.“域外人才飞地”的认定:应为市域内企业和市属事业单位在市域外建立的研发中心、开放实验室、技术转移中心等创新载体。 (1)企业应在长春市进行财务、税务等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应为长春市市属单位。 (2)在市域外建立的创新载体,主要用于技术研发或科学研究等目的,不得开展生产和销售业务活动。应具有独立固定的研发场地、配备齐全的科研设备、组建完整的科研团队、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课题研究,研究成果应回到长春本地转化应用。 (3)人才应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 (聘用)合同。 (4)其他应具备的必要条件。 2.“域内人才飞地”的认定:应在榆树、德惠、农安、公主岭、九台或双阳行政区划范围内,在特色领域人才集聚方面具有一定比较优势,有效推动相关产业集聚,为重点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供给。 (1)已经集聚了一定数量的相关产业企业。 (2)已集聚的高层次人才应达到一定规模。 (3)其他应具备的必要条件。 |
||
| 收费信息 | |||
| 是否收费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 办理地点 | 长春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处(朝阳区西民主大街809号) |
| 办理时间 | 以当年度发布的通知公告为准 |
| 联系电话 | 0431-88521558 |
| 申报材料 | 1.“域外人才飞地”应提供: (1)用人单位出具的推荐情况报告; (2)用人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用人单位的财务、税务等在长春独立核算佐证材料; (4)与创新载体建设相关的登记、场地、设备等佐证材料; (5)科研项目立项、研发、转化等相关的佐证材料; (6)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 (劳动合同); (7)人才的身份证 (外籍人员提供护照、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复印件; (8)人才计税薪金领取证明 (解款单、所得税完税证明及纳税清单); (9)人才社保缴存证明 (外籍人员无需提供); (10)其他必要的佐证材料。 2.“域内人才飞地”应提供: (1)管理单位出具的推荐情况报告; (2)管理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集聚的产业企业相关佐证材料; (4)集聚的高层次人才相关佐证材料; (5)其他必要的佐证材料。 |
| 办理流程 | 1.组织申报:“飞地”管理单位向县 (市)区和开发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初审推荐:县(市)区和开发区人社部门负责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核实情况,符合条件的报市人社局。 3.复审推荐:市人社局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程序研究审议 4.审核认定:市人社局负责按照审核认定结果协调兑现相关待遇。 |
| 设定依据 | 中共长春市委办公厅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人才引领支撑长春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长办发〔2025〕2号) |
| 常见问题 | 政策具体服务对象? 答:市域内企业、市属事业单位、其他社会机构。 政策核心内容? 答:支持用人主体在域外建立研发中心、开放实验室、技术转移中心等 “人才飞地”,对其中聘用的高层次人才,视同全职在长工作,可以用人主体为单位申报省市级人才、科技项目。 域内人才基地如何申报? 答:特色领域人才集中的县域,可划定 “域内人才飞地”,其中聘用高层次人才享受长春市人才政策。 |
主办单位: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12333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809号 邮编:130061
网站标识码:2201000017 吉ICP备 11002904号
吉公网安备 220104020007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