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人才飞地”建设支持项目
办事信息
服务对象 通用 是否网办 未网办在线办理
办理地点 长春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处(朝阳区西民主大街809号)
办理时间 以当年度发布的通知公告为准
政策内容
支持用人主体在域外建立研发中心、开放实验室、技术转移中心等 “人才飞地”,对其中聘用的高层次人才,视同全职在长工作,可以用人主体为单位申报省市级人才、科技项目。对特色领域人才集中的县域,可划定 “域内人才飞地”,其中聘用高层次人才享受长春市人才政策。
申请信息
受理条件 1.“域外人才飞地”的认定:应为市域内企业和市属事业单位在市域外建立的研发中心、开放实验室、技术转移中心等创新载体。
(1)企业应在长春市进行财务、税务等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应为长春市市属单位。
(2)在市域外建立的创新载体,主要用于技术研发或科学研究等目的,不得开展生产和销售业务活动。应具有独立固定的研发场地、配备齐全的科研设备、组建完整的科研团队、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课题研究,研究成果应回到长春本地转化应用。
(3)人才应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 (聘用)合同。
(4)其他应具备的必要条件。
2.“域内人才飞地”的认定:应在榆树、德惠、农安、公主岭、九台或双阳行政区划范围内,在特色领域人才集聚方面具有一定比较优势,有效推动相关产业集聚,为重点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供给。
(1)已经集聚了一定数量的相关产业企业。
(2)已集聚的高层次人才应达到一定规模。
(3)其他应具备的必要条件。
收费信息
是否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
在线办理
线下办事点 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设定依据 常见问题
办理地点 长春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处(朝阳区西民主大街809号)
办理时间 以当年度发布的通知公告为准
联系电话 0431-88521558
申报材料 1.“域外人才飞地”应提供:
(1)用人单位出具的推荐情况报告; 
(2)用人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用人单位的财务、税务等在长春独立核算佐证材料;
(4)与创新载体建设相关的登记、场地、设备等佐证材料;
(5)科研项目立项、研发、转化等相关的佐证材料;
(6)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 (劳动合同);
(7)人才的身份证 (外籍人员提供护照、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复印件;
(8)人才计税薪金领取证明 (解款单、所得税完税证明及纳税清单);
(9)人才社保缴存证明 (外籍人员无需提供);
(10)其他必要的佐证材料。
2.“域内人才飞地”应提供:
(1)管理单位出具的推荐情况报告;
(2)管理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集聚的产业企业相关佐证材料;
(4)集聚的高层次人才相关佐证材料;
(5)其他必要的佐证材料。
办理流程 1.组织申报:“飞地”管理单位向县 (市)区和开发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初审推荐:县(市)区和开发区人社部门负责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核实情况,符合条件的报市人社局。
3.复审推荐:市人社局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程序研究审议
4.审核认定:市人社局负责按照审核认定结果协调兑现相关待遇。
设定依据 中共长春市委办公厅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人才引领支撑长春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长办发〔2025〕2号)
常见问题 政策具体服务对象?
答:市域内企业、市属事业单位、其他社会机构。

政策核心内容?
答:支持用人主体在域外建立研发中心、开放实验室、技术转移中心等 “人才飞地”,对其中聘用的高层次人才,视同全职在长工作,可以用人主体为单位申报省市级人才、科技项目。

域内人才基地如何申报?
答:特色领域人才集中的县域,可划定 “域内人才飞地”,其中聘用高层次人才享受长春市人才政策。

主办单位: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12333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809号 邮编:13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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