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地点 | 长春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809号B座437室 |
| 办理时间 | 当日办结 |
| 联系电话 | 0431-89258568 |
| 申报材料 | 异地退休参保人员原始档案、《申请表》(原件1份) |
| 办理流程 | 异地退休参保人员,如待遇领取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需对人事档案及视同缴费年限核查认定时,由参保人员本人填写《参保人员人事档案及视同缴费年限核查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待遇领取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致函长春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并附《申请表》。参保人员本人或者经办人携带办理材料到现场进行认定。 |
| 设定依据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函》(人社厅函[2013]250号 ) |
| 常见问题 | 什么是异地退休视同缴费年限工龄认定? 1.参保人员符合在外省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事档案在长春市档案保管机构保存,且需对人事档案及视同缴费年限核查认定的;
2.主要解决参保人员在不同地区工作,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后,视同缴费年限的衔接问题;
3.认定结果作为计算基本养老金的重要依据。 申请异地退休视同缴费年限工龄认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异地退休参保人员原始档案;
2.《参保人员人事档案及视同缴费年限核查认定申请表》(原件1份)。 异地退休视同缴费年限工龄认定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异地退休参保人员,如待遇领取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需对人事档案及视同缴费年限核查认定时,由参保人员本人填写《参保人员人事档案及视同缴费年限核查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待遇领取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致函长春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并附《申请表》。参保人员本人或者经办人携带办理材料到现场进行认定。 |
主办单位: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12333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809号 邮编:13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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