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申请
办事信息
服务对象 通用 是否网办 全程网办在线办理
办理地点 长春市西民主大街809号B座一楼,吉林智慧人社网址:zhrs.hrss.jl.gov.cn。 长春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处
办理时间 工作日办理
政策内容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在规定时限内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对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伤残等级)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分为三个等级)进行技术性等级鉴定,该结论是确定工伤保险待遇的主要依据。
申请信息
受理条件 持有生效的《认定工伤决定书》,且工伤职工本人已痊愈或伤势稳定。
收费信息
是否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
在线办理
线下办事点 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设定依据 常见问题
办理地点 长春市西民主大街809号B座一楼,吉林智慧人社网址:zhrs.hrss.jl.gov.cn。 长春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处
办理时间 工作日办理
联系电话 0431-85647855
申报材料

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2.《长春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送达方式和地址确认表》

3. 职工《认定工伤决定书》(复印件,双面复印)

4.职工认定工伤所使用的《门诊诊断书》或《出院诊断书》(复印件)

5.职工个人参保证明

办理流程 第一步,工伤职工本人或单位经办人通过办理渠道完成线上线下报名操作;
第二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申请劳动能力初次鉴定信息进行审核、分类和整理;
第三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通过短信通知被鉴定人携带指定资料准时参加现场会;
第四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开展鉴定现场会,专家组根据被鉴定人的认定工伤部位伤情资料和查体报告给出鉴定意见;
第五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意见做出鉴定结论,并向被鉴定人及单位送达。
设定依据 《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常见问题

主办单位: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12333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809号 邮编:13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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