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地点 | 长春市西民主大街809号B座一楼,吉林智慧人社网址:zhrs.hrss.jl.gov.cn。 长春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处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办理 |
| 联系电话 | 0431-85647855 |
| 申报材料 | 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2.《长春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送达方式和地址确认表》 3. 职工《认定工伤决定书》(复印件,双面复印) 4.职工认定工伤所使用的《门诊诊断书》或《出院诊断书》(复印件) 5.职工个人参保证明 |
| 办理流程 | 第一步,工伤职工本人或单位经办人通过办理渠道完成报名; 第二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分类和整理; 第三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通过短信通知被鉴定人携带指定资料准时参加现场会; 第四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开展鉴定现场会,专家组根据被鉴定人认定工伤部位伤情资料和查体报告给出是否延长停工留薪期的建议; 第五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建议做出鉴定结论,并向被鉴定人及单位送达。 |
| 设定依据 | 《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
| 常见问题 | 如何确定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是多久?
对照《吉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试行)》,根据工伤部位及伤情,查阅停工留薪期时长。 谁可以申请停工留薪期延? 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的职工,可由用人单位或职工本人进行申请。 到哪里申请停工留薪期延长? "长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西民主大街809号B座一楼大厅" 咨询停工留薪期确认和延长确认相关政策电话是多少? 0431-85647855 |
主办单位: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12333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809号 邮编:13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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