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地点 | 长春市西民主大街809号B座一楼,吉林智慧人社网址:zhrs.hrss.jl.gov.cn。 长春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处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办理 |
| 联系电话 | 0431-85647855 |
| 申报材料 | 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2.《长春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送达方式和地址确认表》 3. 职工《认定工伤决定书》(复印件,双面复印) 4.职工认定工伤所使用的《门诊诊断书》或《出院诊断书》(复印件) 5.职工个人参保证明
6.职工《初次(复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复印件) |
| 办理流程 | 第一步,工伤职工本人或单位经办人通过办理渠道完成报名; 第二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信息进行审核、分类和整理; 第三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通过短信通知被鉴定人携带指定资料准时参加现场会; 第四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开展鉴定现场会,专家组根据被鉴定人的认定工伤部位伤情资料和查体报告给出鉴定意见; 第五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意见做出鉴定结论,并向被鉴定人及单位送达。 |
| 设定依据 | 《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
| 常见问题 | 报名所需材料有哪些? 1. 各单位经办人须在吉林智慧人社网厅使用个人或本单位账户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并显示“提交成功”;
2.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3. 《长春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送达方式和地址确认表》;
4. 职工《认定工伤决定书》(复印件,双面复印);
5. 职工认定工伤所使用的《门诊诊断书》或《出院诊断书》(复印件);
6. 最近一次初次(复查)鉴定结论书(复印件),结论时间满一年;
7.职工个人参保证明。 职工多久可以申报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 职工自收到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之日起,一年后可以提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 到哪里申报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 长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西民主大街809号B座一楼大厅。 咨询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相关政策电话是多少? 0431-85647855 |
主办单位: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12333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809号 邮编:130061
网站标识码:2201000017 吉ICP备 110029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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