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
办事信息
服务对象 通用 是否网办 全程网办在线办理
办理地点 长春市西民主大街809号B座一楼,吉林智慧人社网址:zhrs.hrss.jl.gov.cn。 长春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处
办理时间 工作日办理
政策内容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其近亲属或用人单位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鉴定,其结论将作为调整工伤保险待遇的新依据。
申请信息
受理条件 持有最近一次、生效满一年的《初次(复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因增补工伤部位或工伤复发导致伤势加重,现伤势已稳定或痊愈。
收费信息
是否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
在线办理
线下办事点 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设定依据 常见问题
办理地点 长春市西民主大街809号B座一楼,吉林智慧人社网址:zhrs.hrss.jl.gov.cn。 长春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处
办理时间 工作日办理
联系电话 0431-85647855
申报材料 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2.《长春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送达方式和地址确认表》 
3. 职工《认定工伤决定书》(复印件,双面复印)
4.职工认定工伤所使用的《门诊诊断书》或《出院诊断书》(复印件)
5.职工个人参保证明
6.职工《初次(复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复印件)
办理流程 第一步,工伤职工本人或单位经办人通过办理渠道完成报名;
第二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信息进行审核、分类和整理;
第三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通过短信通知被鉴定人携带指定资料准时参加现场会;
第四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开展鉴定现场会,专家组根据被鉴定人的认定工伤部位伤情资料和查体报告给出鉴定意见;
第五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意见做出鉴定结论,并向被鉴定人及单位送达。
设定依据 《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常见问题 报名所需材料有哪些? 
1. 各单位经办人须在吉林智慧人社网厅使用个人或本单位账户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并显示“提交成功”; 2.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3. 《长春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送达方式和地址确认表》; 4. 职工《认定工伤决定书》(复印件,双面复印); 5. 职工认定工伤所使用的《门诊诊断书》或《出院诊断书》(复印件); 6. 最近一次初次(复查)鉴定结论书(复印件),结论时间满一年; 7.职工个人参保证明。

职工多久可以申报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
职工自收到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之日起,一年后可以提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

到哪里申报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 
长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西民主大街809号B座一楼大厅。

咨询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相关政策电话是多少?
0431-85647855

主办单位: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12333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809号 邮编:130061

网站标识码:2201000017 吉ICP备 11002904号  吉公网安备 22010402000768号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