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
办事信息
服务对象 通用 是否网办 全程网办在线办理
办理地点 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120-2室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办理时间 当日初审、复核办结,公示10日
政策内容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按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办理退休的职工,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
申请信息
受理条件 1.全民所有制及县以上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经市、县(市、区)劳动行政部门招录或备案并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
2.曾从事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特繁、高空、高(低)温、井下、有毒有害5类特殊工种,达到国家规定的提前退休条件并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累计满8年,或从事井下工种累计满9年,或从事高低温工种累计满9年,或从事高空工种累计满10年,或从事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累计满10年);
3.达到国家规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从2025年1月1日起,原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为五十五周岁的男职工,每四个月延迟一个月,逐步延迟至五十八周岁;原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为四十五周岁的女职工,每二个月延迟一个月,逐步延迟至五十周岁);
4.达到所选择退休时间对应年份最低缴费年限。
收费信息
是否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
在线办理
线下办事点 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设定依据 常见问题
办理地点 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120-2室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办理时间 当日初审、复核办结,公示10日
联系电话 0431-88779739
申报材料 拟退休企业职工原始档案、拟退休企业职工有效身份证件、拟退休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原件1份)。
办理流程 在长春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办理流程如下: 选择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应在选择退休时间前6个月向用人单位、档案托管机构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档案托管机构依据申请完成职工档案初审,用人单位登录智慧人社https://zhrs.hrss.jl.gov.cn,点击退休资格预审入口,选择需要办理的业务事项。(档案托管机构将档案转递至长春市社保局企退中心负责网上申报)。 申报成功后,用人单位预约审档时间,前往现场审核(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档案由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派人前往长春市社保局企退中心现场审核)。 对已通过预审人员,由用人单位、长春市社保局企退中心或职工本人,在达到退休年龄前1个月,通过“吉事办”正式发起退休“一件事”联办事项申请。
设定依据 关于全面加强和完善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8〕76号)
常见问题 哪些工种属于特殊工种范围? 
1.特殊工种指由原国家劳动部划定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及有毒有害工作的工种类型,其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确定。 2.原劳动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随着科技进步和劳动条件的改善,需要进行清理和调整。新的特殊工种名录由劳动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清理审定后予以公布,公布之前暂按原特殊工种名录执行。

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全民所有制及县以上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经市、县(市、区)劳动行政部门招录或备案并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 2.曾从事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特繁、高空、高(低)温、井下、有毒有害5类特殊工种,达到国家规定的提前退休条件并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累计满8年,或从事井下工种累计满9年,或从事高低温工种累计满9年,或从事高空工种累计满10年,或从事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累计满10年); 3.达到国家规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从2025年1月1日起,原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为五十五周岁的男职工,每四个月延迟一个月,逐步延迟至五十八周岁;原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为四十五周岁的女职工,每二个月延迟一个月,逐步延迟至五十周岁); 4.达到所选择退休时间对应年份最低缴费年限。

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拟退休企业职工原始档案(档案记载不清楚的,需要提供能证明从事特殊工种的有效原始作证材料,如原始工资台账等); 2.拟退休企业职工有效身份证件; 3.拟退休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原件1份)。

主办单位: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12333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809号 邮编:13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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