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局长 张咏刚 协助局长负责法规监察、规划财务、人才开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分管法规处(劳动监察处)、规划财务处、人才开发处(市留学生回国与博士后工作管理办公室)、人力资源市场处、事业单位综合管理处、事业单位考核培训处;人才中心、监察支队、项目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