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按照《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外专发〔2016〕151号)要求,经局里研究决定,从3月27日起,外国人就业许可;外国人就业证新办、延期、注销预审;台港澳人员就业审批业务整体移交给长春市外国专家局办理,原市人社局审批办将不再受理以上相关业务,请各相关企业及时联系长春市外国专家局,以免影响涉外业务办理工作。
外国专家局联系人:徐赫;
联系电话:0431-89871367。
长春市人社局审批办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