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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就业服务局办事指南

时间: 2020-07-15 10:47 来源: 长春市就业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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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失业金申领:

(1)设定依据:《吉林省失业保险办法》和《失业金管理条例》(2)申请条件:非本人意愿与单位解除;单位缴纳失业保险金1年以上;个人与单位解除关系60个工作日以内办理。

3)身份证原件

4)办理地点:天富路1567号人力资源产业园4楼失业金窗口

5)办理时间:每周一到周五8:30-16:00

6)咨询电话:0431-81118041

7)办理流程:提供所有手续,即时办理。

8)处室负责人:解闯

(二)档案服务

(1)设定依据:《长春市企业职工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2)申办条件:持存档手册办理查询办理服务

(3)办理地点:天富路1567号人力资源产业园4楼档案服务窗口(4)办理时间:每周一到周五8:30-16:00

5)咨询电话:0431-81118042

6)办理流程:提供所有手续,即时办理。

7)处室负责人:解闯

(三)创业担保贷款

(1)设定依据:《吉林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

(2)条件材料:1申请表(窗口领取)2工商营业执照3《就业创业证》4申请人身份证5夫妻双方结婚证6夫妻双方信用报告7申请人户口本8担保人身份证或房产证

(3)办理地点:天富路1567号人力资源产业园4楼担保贷款窗口(4)办理时间:每周一到周五8:30-16:00

5)咨询电话:0431-81118057

6)办理流程:提供所有手续,即时办理。

7)处室负责人:刘柏旺

(四)求职招聘

1)设定依据:《就业促进法》

2)办理材料:1个人拿身份证登记求职;2单位持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登记招聘

3)办理地点:天富路1567号人力资源产业园4楼招聘求职窗口

4)办理时间:每周一到周五8:30-16:00

5)咨询电话:0431-81118032

6)办理流程:提供所有手续,即时办理。

7)处室负责人:孙爽

(五)养老保险补贴

(1)设定依据:《关于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吉林省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实施办法》

(2)申办条件:1在街道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2国有集体事业人员、享受低保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残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大龄失业人员、失地农民这六类人中的任意一类

(3)办理材料:身份证、户口、就业创业证和当年社保缴费小票

(4)办理地点:天富路1567号人力资源产业园22楼优惠政策落实办公室

(5)办理时间:每周一到周五8:30-16:00

(6)咨询电话:0431-81118039

(7)办理流程:提供所有手续,即时办理。

(8)处室负责人:解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