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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定核发《企业工资总额使用手册》办理须知

时间: 2020-11-18 20:1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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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企业申报单位:
  一、受理条件
  明确《企业工资总额使用手册》(以下简称手册)办理地点。
  1、营业执照下面的工商局公章是长春市工商局的。去长春市人社局办理。
  2、营业执照工商局公章为长春市工商局某某分局字样,直接去所在区的人社局或政务大厅办理。
  3、如果企业性质为国有企业,在长春市人社局办理。
  二、办理时间、材料、地点及电话
  1、办理日期:每年1月第1工作日开始,截止于3月31日。
  2、办理时限:即来即办
  3、准备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出示网上下载劳动用工备案名册(加盖公章)。
  (3)上一月养老、医疗保险征缴通知单及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
  (4)填写企业工资总额计划申报表(见附件或携带公章现场可以填写)。
  (5)上年度《工资总额使用手册》(没有不需要携带)。
  (6)企业返聘退休职工,携带返聘协议复印件和退休证复印件办理。
  4、办理地点: 西民主大街809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A座劳动关系处207)。
  5、咨询电话:0431- 89871362
  三、办理注意事项
  1、出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上一年度吉林省工资总额使用手册(新注册不用出示)及2020年企业工资总额申报表(群文件下载)。工资总额计划申报表上年实际额度按照上一年数额填写,本年额度计划按照就业局备案人数及人员实际产生的工资额填写,职工奖金不在申报范围内。
  2、网上下载劳动用工备案名册(加盖公章)及其他用工备案名册原件及复印件。
  3、出示上个月医保和社保催缴通知单、与催缴通知单相对应月份的医保和社保正规缴费发票复印件。(医保、社保在外地人员需要当地医保、社保开具的缴费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城市居民医保及社保和新农合医保及农村养老保险暂时不予办理)。
  4、若有退休职工返聘情况,在备案后,携带返聘协议复印件和退休证复印件办理(人员多的工资列出明细)。
  5、新注册登记企业须在取得营业执照6个月内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办理工资手册,过期则于下一年度办理。
  四、结果物
  1、长春市工资总额使用手册1本
  2、工资总额使用底卡1本

附件:

企业工资总额计划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