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定就业(创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拟订和落实各类群体的就业政策和措施;负责就业(创业)培训项目管理,参与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农民工相关政策的拟订和落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国际交流项目及港澳台合作事宜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失业保险政策、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组织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政策和措施;负责失业保险有关情况的统计工作;协调组织和拟订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权益保障的政策措施;负责审核全市改制、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