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预决算公开

2014年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说明

时间: 2015-10-15 09:49 来源: 规划财务处
【字体: 打印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组织起草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统筹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体系建 设;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基本政策和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拟订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 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市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相关政策措施,拟订我市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本政策和基本标准 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组织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实施工伤预防和康复制度;建立我市农村养老保险、被 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六)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和政府序列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贯彻执行公务员考录、考核、培训、奖惩等方面的政策法规,组织实施有 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开展绩效 评估工作;承办市政府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行政任免手续。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促进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参与市级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 策;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农村乡土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长工作或定居政策。
    (九)贯彻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制度的实施规范和仲裁规则,指导县(市)、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依法处理所辖区域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二)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4年部门决算
    (一)2014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1.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度公共预算收入总计40,023.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691.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 款收入3,542.40万元;事业收入337.22;经营收入465.31万元;其他收入1,829.11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9186.63万元;收回 以前年度结转结余-28.77万元。
    2.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度公共预算支出总计40,023.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55.78万元;教育(类)支出 6,044.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411.07万元;医疗卫生(类)支出207.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7.33万元;其他支出 10.43万元;年末结余和结转16,046.21万元;结余分配10.39万元。
    (二)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028.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84.4万元;教育(类)支出 503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559.09万元;医疗卫生(类)支出207.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7.33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决 算的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84.4万元,主要用于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其中:人力资源事务(款)支出2,984.4万元。
    2.教育(类)支出5,039.8万元,主要用于代拨付技工学校助学金免学费及教育费附加支出。其中职业教 育(款)中专教育(项)支出4,329.6万元;职业教育(款)技校教育(项)支出35万元;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项)支出 154.67万元;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职业教育(项)支出520.53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559.0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运行支出,以及公务员 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称评审、职业技能大赛、公务员健康体检、劳动力市场运行、医疗保险社区网络维护等支出。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款)行政运 行(项)支出2,123.08万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490.34万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款)综合业务管 理(项)支出304.07万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支出278.23万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 支出871.42万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支出1,506.31万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 技能鉴定机构(项)支出366.11万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2,185.4万元;民政管理事务 (款)拥军优属(项)支出5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支出2,527.11万元;就业补助(款)扶持公共就业服务(项)支 出236.68万元;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支出103.34万元;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支出1479万元;其他城市生活 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支出(项)支出8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1000万元。
    4.医疗卫生(类)支出207.9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其中: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49.85万元;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88.89万元;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69.25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37.3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及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其中: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237.33万元。
    (三)201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24.54,全年支出决算148.65万元,预算执行率66.20%。主要是响应 市委、市政府要求,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坚持厉行节约,部分开支相应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13.91万元,占9.36%,比上年决算减少 19.09万元,减少57.85%;公务接待费支出2.58万元,占1.74%,比上年决算减少7.24万元,减少80.62%;公务用车费支出 132.16万元,占88.91%,比上年决算减少36.21万元,减少21.51%,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32.16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 10.5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比上年决算减少25.62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3.91万元。2014年度本单位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3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3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2.58万元。2014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接待66批次,328人次。
    3.公务用车费支出132.16万元。2014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6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