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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人社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0-06-29 15:20 来源: 就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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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长人社(2020)2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根据人社部、省人社厅和长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联防联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减少人员密集型活动 

  暂停举办大规模招聘会等各类大型公共活动和跨地区劳务协作活动,改进招聘会、会议、培训等活动的组织形式,尽量减少人员聚集,能以视频形式召开的会议尽量召开视频会,能在线上开展的活动尽量在线上开展,能延期的尽量延期。 

  对于需到服务窗口单位现场递交材料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邮寄递交、邮费到付或者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方式灵活处理。 

  对于需到服务窗口领取材料的,原则上由服务窗口单位邮寄送达。 

  对于考试或者招聘会等确需组织的活动,要主动与当地防疫部门协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疫情。全面优化和畅通“线上” 

  网络招聘渠道,积极引导有用工需求的企业和求职需要的劳动者通过互联网实现供需对接。同时,做好对服务对象的宣传解释工作。 

  抓好重点群体防控。结合农民工返乡特点,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监测、宣传和服务保障等工作;引导农民工合理安排节后出行,避免盲目外出。同时,做好相关就业岗位储备,疫情解除后,尽快帮助农民工返岗或在当地就业创业。 

  二、加强窗口服务单位疫情防控 

  做好公共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人才人事服务、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劳动监察和信访等窗口服务单位的疫情防控安全措施,加大预防性消毒和通风工作力度。 

  充分发挥“一网通办”平台作用,推行不见面服务,减少非必须的现场办理,科学安排业务办理流程,避免出现人员密集办理业务情况。各服务窗口要完善预约服务制度,首问负责制度。有限时规定的对外服务业务,要结合实际情况调整服务时限。为一线工作人员配备口罩、手套等必备物资,对进入服务大厅的办事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加强对疫情科学防护措施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干部职工个人防护意识,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减少到人员密集区域的活动。三、全力保障劳动关系稳定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并应视同职工提供正常劳动,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以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四、积极做好工伤保险工作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开辟工伤认定绿色通道。各级工伤保险行政部门对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者在抗击疫情过程中遭受事故伤害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工伤认定时,要特事特办、简化程序,对事实清楚,材料完整的,要在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伤认定。同时,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和救治等特殊原因的,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限予以适当延长,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级应急响应时期可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内。 

  延期开展劳动能力鉴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劳动能力集中鉴定体检延期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办结时限相应顺延。 

  积极落实工伤保险待遇保障。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积极协调工伤保险经办部门,加强部门配合,为认定为工伤的参保人员开辟工伤待遇支付快捷通道,确保参保人员尽快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五、坚决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加大对劳动关系风险预测预警力度,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六、落实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学校防控措施全市各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要担负起社会责任,健全和完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全市各技工院校一律不得提前开学和接受学生提前返校,同时做好推迟春季开学的工作预案;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暂停各类线下培训活动。做好放假期间值班值守工作,针对留校和离校学生分类落实 

  防控措施。要根据疫情发展情况,结合实际做好办学场所内体温检测设备设立、隔离空间预备、开学师生返校等预案。 

  春季开学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等传染病为重点,组织开展好爱国卫生运动,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切实加强学生的健康教育,引导广大师生理性认识疫情,不传谣、不信谣。 

  七、强化疫情防控期间的组织领导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加强全市人社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市人社局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的重大政治责任,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决策部署,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坚决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健全领导机构,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同时,要加强与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合力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硬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