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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幸福长春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20-06-29 15:24 来源: 就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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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幸福长春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全市建设幸福长春工作要求,确保《2019年建设幸福长春行动计划》涉及我市人社工作部分得以全面高质量落实,特制定长春市人社局落实2019年幸福长春行动计划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9年建设幸福长春工作,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东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打先锋、站排头,全面落实创建一流机关、打造一流队伍、培养一流作风、创造一流业绩”的总体要求,扎实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主动呼应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以更优的政策、更实的举措为建设幸福长春提供坚强的民生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全面落实既定任务。2019年的幸福长春行动计划是主动“问计于民、问政于民、问需于民”,充分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之后,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确定的,把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纳入到“行动计划”,把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要全面准确不打折扣地落实到位。

(二)优先保障基本需求。要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做好就业创业、基本养老、工伤保险等方面的民生保障工作,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的民生建设,织牢织密民生保障网。

(三)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要根据经济发展和财力状况,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既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作为,尽最大努力切实解决;又尊重规律、尊重现实,从实际出发,说到做到。

(四)强化共建共享理念。要在落实过程中把群众有序组织起来、动员起来,最大限度地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个人和社会资本参与民生建设,共同创造美好生活。

(五)坚持当前与长远并重。要通过建章立制和制定长远规划,保障和实现民生工作的可持续性。既为群众排忧解难,解决好当前问题;更要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让群众长远受益。

三、工作目标

通过对2019年幸福长春行动计划工作的落实,打造一批人社精品服务工程,加速软环境建设实现大跃升,全面推动民生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显著提高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建立系统的民生社会保障工作长效机制,为城市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四、重点任务

(一)幸福长春计划

1.提高工伤保险参保职工伤残津贴、护理费、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责任处室与单位:工伤保险处)

(二)全省民生实事

2.城镇新增就业35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00万人,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援助率100%。

市承担工作任务:城镇新增就业9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12万人。(责任处室与单位:市就业服务局)

3.建设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30个。

市承担工作任务:建设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4个。(责任处室与单位:市就业服务局)

4.调整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

市承担工作任务: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调整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的相关政策。(责任处室与单位:养老保险处)

(三)其他方面

市委市政府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以相关批示、文件和通知要求为准。

五、组织机构

为确保2019年幸福长春行动计划工作的全面落实取得实效,特成立市人社系统落实2019年幸福长春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

 长:孟宪新

副组长:曲玉业 张咏刚 郝忠奇 吴琼 姚丽娟

 员:市人社局各处室负责人、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局办公室、政策研究室、机关党委组成。局办公室负责工作进展完成情况的督查考核;政策研究室负责日常工作联系、统筹协调,以及工作成果和典型经验的宣传;机关党委负责对工作进展不力的处室和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局系统全体工作人员要增强对幸福长春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工作落实的过程,作为提升部门工作和服务水平、干部个人素质的重要实践平台;各处室、各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坚持领导带头,全员参与,明确责任,扎实推进。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各自特点,研究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实施方案,把幸福长春建设作为本年度最重要的工作抓实抓好。

(二)细化责任。按照市扶贫开发办《关于对2019年全市建设幸福长春工作进展情况督查的通知》要求,将不定时对幸福长春计划和省民生实事进行督查,对工作进度缓慢等必须说明原因,并作为问题专项,形成独立报告报民生工作协调指导处。同时,督查结果将上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并作为年终考评依据之一计入考评数据。因此,各处室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确定工作直接负责人便于联络,并上报一名幸福长春建设联络员,并加入幸福长春工作QQ群(号码:523818386)。幸福长春计划实行月调度制度,各处室和单位要于每月28日(遇周末,上报时间为上一周周五)上报进展情况和信息(每篇信息不得少于500字)。

(三)强化督导。2019年幸福长春行动计划已经纳入全市绩效考核工作范围。局幸福长春行动计划工作办公室将对机关各处室、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督导,层层压实责任,做到全方位、无死角,保障各项幸福长春建设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对工作开展不利,影响全局工作进展和绩效考核的,将对相关处室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