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将《长春市2020年扶贫劳务协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2日
抄送:各县(市)区、开发区就业服务局
长春市2020年扶贫劳务协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2020年扶贫劳务协作实施方案》中关于加强东西部劳务协作和区域间劳务协作的工作要求,切实提高全市贫困劳动力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和就业质量,实现快脱贫、稳脱贫、全脱贫的工作目标,充分认识贫困人口劳务输出对打赢扶贫攻坚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意义,把劳务协作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高度重视、全力以赴、精心组织,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实现精准劳务对接、提高就业技能水平、促进稳定就业为目标,建立和完善扶贫劳务协作机制和精准帮扶机制,重点围绕技能培训、就业创业帮扶、劳务协作等内容进行实地对接,发挥互补优势、强化合作交流,积极开展务实有效的对口支援。2020年,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有组织劳务输出80人以上,其中省内60人,省外20人(附件1),疫情期间要定期组织用工信息对接做好线上招聘、发布工作。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将贫困劳动力培训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开展现代服务业、家政、养老服务、母婴护理、保安、电商、手工编织、特色种养殖、乡村旅游等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培训政策宣传,积极引导贫困劳动力主动参加技能培训,力争有培训愿望的贫困劳动力年内至少参加1次培训。鼓励培训机构参与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政府补贴的培训项目全部向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开放。推行“订单式”“定岗式”“定向式”“送培训下乡”“工学结合”“互联网+"等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开展岗前培训,确保输出合格的劳动力。落实培训补贴政策,简化申领程序手续,调动培训机构和贫困劳动力双方的积极性。
(二)深化扶贫劳务协作机制建设。继续深化白城市与我市扶贫劳务协作,明确年度工作任务,落实双方工作责任。我市所属各县(市、区)要制定年度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和劳务输出计划。各扶贫协作结对子县(市、区)之间要开展专题工作调研,定期组织劳动用工考察和劳务对接活动,共同举办线上线下专场招聘活动。开展灵活多样、切合实际的就业扶贫协作,实现贫困劳动力与用人单位精准对接。
(三)拓展省内外扶贫劳务协作地域。加强与省外劳务协作地区、企业的联系,开发培育具有一定规模的就业扶贫基地,扩大劳务输出输入渠道。积极开发省内企业用工岗位,重点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对吸纳贫困劳动力企业,为其提供免息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一系列补贴优惠。转变输出类型,由体力型、大众化向技能型、品牌化输出转变。加强与省内外主要输入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对接,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务协作关系。要主动走出去开辟域外劳务市场,建立省外工作站和域外劳务输入基地。每个就业扶贫重点县(市)区至少要建立1个域外扶贫劳务协作伙伴,并开展经常性、实质性的对口帮扶工作。
(四)拓宽劳务输出渠道。按照“政府推动,市场主导”的原则,发挥社会各界作用,通过政府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劳务经纪人带动、品牌化输出等形式,全方位、多渠道输出贫困劳动力。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积极搭建企业和劳动力供需对接平台,组织做好成批量、成规模的劳务输出。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参与贫困劳动力劳务输出工作,通过政策激励,调动其积极性。加大品牌输出力度,巩固各地现有劳务品牌,着眼新型产业和产业扶贫项目,以技能型就业为主,打造新的劳务品牌。
(五)做好就业服务保障。开展岗前服务,充分利用基层平台和就业大篷车等传统手段和网络、短信、微信等新兴媒介,为贫困劳动力精准推送就业岗位。开展线上“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 和网络招聘月活动。加强行前教育,对零散外出务工人员,提醒做好疫情防护,谨慎前往疫情严重地区;对成批量、成规模外出务工或返城务工人员,主动与用工企业对接,协调当地交通运输、卫生健康部门,合理选择交通工具,安排专人负责,直接护送到企业。加强权益维护和稳就业工作,定期回访务工企业,及时掌握务工人员就业状况,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有条件的地区可在我市贫困劳动力务工集中地域安排专人驻守,也可委托各级驻外劳务机构开展维权和就业服务工作。
(六)落实就业扶贫政策。加强就业扶贫政策宣传,扩大政策知晓度,发挥政策激励作用。落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组织贫困劳动力劳务输出鼓励政策及疫情防控期间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交通补助政策。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统筹做好扶贫劳务协作各项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地2020年扶贫劳务协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工作措施和时间进度,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效果到位。
(二)加强数据管理。坚持统计调度制度,扶贫劳务协作实行月调度,每月30日填报贫困劳动力有组织转移就业工作台账逐级汇总报送(附件2)。各县(市)区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输出地要主动与输入地联系,定期进行信息数据交换比对,确保双方数据精准,口径统一,并在“国家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平台”进行更新,及时反映扶贫劳务协作工作成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电台、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国家、省开展扶贫劳务协作相关政策措施,激发贫困劳动力外出就业的动力。同时,及时宣传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组织开展扶贫劳务协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广先进典型,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1.2020年全市贫困劳动力有组织劳务输出计划
2.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