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用工管理
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十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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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6-06-26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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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超龄劳动者是指哪些人群?

  答:超龄劳动者是指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接受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劳动的劳动者,包括已经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弹性延迟退休人员在弹性延迟退休期间不在此范围。

  2、超龄劳动者享有哪些权益?

  答:超龄劳动者享有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权益。

  3、超龄劳动者应履行哪些义务?

  答:超龄劳动者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执行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的规程和标准,完成劳动任务。

  4、用人单位与超龄劳动者应签订什么合同?

  答:用人单位应当与超龄劳动者订立书面用工协议,明确协议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等事项。

  5、超龄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如何规定?

  答: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合理安排超龄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超龄劳动者工资是否执行最低工资规定?

  答:超龄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7、超龄劳动者工资如何发放?

  答: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给超龄劳动者本人,至少每月支付一次,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代替,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

  8、超龄劳动者可以参加哪些社会保险?

  答:必须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个人不缴纳;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也可经协商一致后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未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待遇的,可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可经协商一致后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9、超龄劳动者因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问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时应如何处理?

  答:发生以上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支付加班费、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克扣拖延或者不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的,超龄劳动者应如何维权?

  答:劳动者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实施监察。 

  

  

初审:崔建东 复审:张天华 终审:臧海军

  

主办单位: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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