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营商环境>政策文件

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推进方案

时间:2021-06-18 16:04 来源:行政审批办
【字体: 打印

  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营商环境建设,结合我局实际,经请示领导同意,对局营商环境建设提出统一要求,现将我局相关业务处室和单位进行细化责任分工,落实责任,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主要是按照各自的职责,认领和完成与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计划相关的任务指标,完成后的政策和文件的汇总与归类,各类经验和成果的总结和上报,切实做好综合协调服务保障,落实业务指标建设主体责任,为我局牵头负责的劳动力市场监管(企业用工保障)、提高人才流动便利度两个板块营商环境建设评价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 

  二、责任分工 

  按照我局承担的板块内容,在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三个工作组,具体负责各自领域的营商环境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牵头工作主要由审批办承担,抓好局系统营商环境建设的综合协调统筹工作,各相关处室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指标牵头处室负责指标建设工作落实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魏东 

  牵头处室:行政审批办 

  成员单位:办公室、政研室、法规处、规划财务处、干部人事处、市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考评办公室、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对外联络主要部门: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数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 

  第一联络员为刘凯铭,第二联络员为陈孝先。其他各处室分别指定一名责任人,做好自己处室相关工作,以及与联络员的衔接工作。 

  主要任务:牵头营商环境建设对外综合协调、联络和评价,以及经验总结、创新管理的落实工作。 

  评价小组人员: 

  李泽宇、胡哲夫、王阅兵、杨旭、宋锐锋、王吉通、姜大志 

  (二)劳动力市场监管(企业用工保障)工作组 

  组长:吴琼 

  牵头处室:劳动关系处 

  成员单位:劳动关系处、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养老保险处、职业能力建设处、工伤保险处、审计监督处、仲裁处、市人才中心、就业局,仲裁院、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对外联络主要部门:市医保局、市社保局、市工商联、市总工会、市妇联 

  第一联络员为杨旭,第二联络员为李泽宇。其他各处室分别指定一名责任人,做好自己处室业务相关的文件和法规台帐的日常归类工作,以及与联络员的衔接工作。 

  主要任务:指导和协调落实劳动力市场监管(企业用工保障)板块的各项任务,按要求向综合协调组上报进展情况。 

  (三)提高人才流动便利度工作组: 

  组长:张咏刚 

  牵头处室:人才开发处 

  成员单位:人才开发处、人力资源市场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事业单位综合管理处、事业单位考核培训处、职业能力建设处、人才中心; 

  对外联络主要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房地局 

  第一联络员为王阅兵,第二联络员为张敬亮。其他各处室分别指定一名责任人,做好自己处室业务相关的文件和法规台帐的日常归类工作,以及与联络员的衔接工作。 

  主要任务:指导和协调落实提高人才流动便利度分项板块的各项任务,按要求向综合协调组上报进展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落实责任。人社领域的营商环境建设要以组为战,各组要分头负责落实相关领域的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任务。每组的牵头处室要具体做好与相关处室和单位的联络工作,并定期向组长汇报进展情况。 

  (二)要加强联络,建立台帐。各组的联络员要分别负责本组工作任务的落实工作,以及政策、文件和法规的台帐汇总和管理工作 

  (三)要明确分工,相互协作。每个组的第一联络员是具体参与评价体系工作的主要责任人,第二联络员主要负责与第一联络员的衔接,在评价过程中综合协调提供佐证材料。 

  (四)要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各相关处室要分别指定一名责任人,做好自己处室业务相关政策、文件和法规台帐的日常归类工作,每月15日前(逢节假日或重大活动顺延)将本处室(单位)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及信息上报给本组的联络人,局领导将会结合工作推进情况,适时调度 

  具体工作任务详见《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任务清单》。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6日

(责编:黄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