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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吉林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吉就组办〔2021〕2号关于征集吉林就业创业品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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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03-29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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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吉林省品牌提升行动》总体要求,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全面提升我省就业创业工作水平,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经研究决定,拟在全省开展吉林就业创业品牌培育活动,现将就业创业品牌征集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数量 

    各地在就业创业领域现有或计划着力打造的就业创业品牌,以市(州)为单位推荐,数量不限。 

二、推荐条件 

    各地上报的就业创业品牌应具备以下基本特征: 

  (一)地域特征。具有一定的地域特点,反映本地区的历史传统或文化特色;(如:延吉泡菜、延吉冷面、乌拉火锅、松花石砚等) 

  (二)产业特征。围绕一主、六双产业空间布局,具有明显产业优势特点;(如:长春汽车工、吉林护工师、辽源织袜工、蛟河菌类园艺工等) 

  (三)品牌特征。经地市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认定,或自发形成、或计划着力打造的品牌;(如:就业、创业、技工、人才、劳务、服务保障等各类品牌) 

  (四)规模特征。具有显著规模优势,最近三年每年带动就业创业数量和规模较大; 

  (五)诚信特征。在当地或省内外有较高的知名度和信誉度,受到用人单位和社会的广泛认可,且未出现严重的失信行为。 

三、征集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1415日止。 

四、报送方式 

    各市(州)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地区就业创业品牌的挖掘、征集、审核、推荐工作。各地各部门推荐的就业创业品牌,须填报《吉林就业创业品牌推荐表》(见附件),在征集时间内报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版一并报送)。 

五、工作要求 

  请各地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谋划各自领域就业创业品牌建设,深入挖掘具有吉林特色的品牌,切实抓好品牌的推荐、审核报送等工作,做到公开公平、严格把关、优中选优,确保质量。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此次征集的各类品牌进行评定,对具有代表性的品牌将作为我省就业创业领域的主打品牌,加强培育宣传,打造全省、全国性知名品牌,进一步扩大品牌影响力,充分发挥品牌的最大效能。 

   人:王    朱志强   

  联系电话:0431-88690827(兼传真) 

  电子邮箱:jlsnmgb@sina.com 

  吉林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代章)

                                  2021322 

  联系人:杜  明

  联系电话:0431-81118010

  长春市就业服务局

  2021年3月22日

(责编:黄克峰)

主办单位: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12333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809号 邮编:13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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