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长人社联〔2020〕12号)精神,截止目前,下列单位开展了“以工代训”、“就业困难群体职业技能培训”。按照文件要求,对下列单位给予补贴,现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反映情况。公示期自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5月3日。
联系单位: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电话:88522559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企业职工以工代训补贴资金汇总表.docx 就业困难群体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