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长府办发〔2019〕37号)、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关于调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补贴标准的通知》(长人社联〔2021〕13号)、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实施意见》(吉人社联字〔2019〕72号)、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 共青团吉林省委《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共青团中央 关于印发百万青年技能培训行动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吉人社联〔2020〕67号)文件要求。市人社局组织开展了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现对培训项目及培训合格结业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30日起至12月4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果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电话方式向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反映情况。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地址: 长春市西民主大街809号
联系电话:0431-89871357
(责编:黄克峰)
附件:
附件111月份长春市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公示表.xls 附件211月份市本级企业职工技能竞赛补贴公示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