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和市局《关于长春市未完成2021年度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工作有关情况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了长春市属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补报工作。共有3家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规定补交了年度报告,现予以公示。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0日
(责编:黄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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