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2021年长春市秋季“强师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9号)》、《2021年长春市“强师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二次公告(9-1号)》、《2022年长春市“强师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号)》以及《2022年长春市“强师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3号)》等公告要求,经过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刘晓岚为2022年长春市“强师计划”第三批拟聘用人员,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13日。
监督举报电话:0431—88521577(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考核培训处)。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30日
(责编:黄克峰)
附件:
附件:2022年长春市“强师计划”第三批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xlsx